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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雜費減免

115學年度第1學期

各類學雜費減免【改單】作業

申請時間115年6月17日至115年9月30日,申請方式及應備文件等各注意事項資訊請參閱

學校首頁-快速連結-學雜費減免/就貸/弱勢助學系統

註冊單下載列印專區-會計室-繳費單及收據列印土地銀行學雜費代收服務

※申請各項減免者,須以當年度核定通過且期間包含115年12月31日之相關證明文件辦理,身份如有異動,請確認後再辦理

行政院定額減免政府其他助學措施教育部補助減免學雜費請擇一辦理。

 

減免申請後仍須送教育部查核身分是否符合,如資格不符合,仍須補繳學雜費差額費用。

※學雜費減免同一教育階段補助以一次為限,不得重複減免,若經教育部查核有重複申請者,不得申請學雜費減免,且須繳回補助金額,如未退回視同未完成註冊程序,將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學雜費繳費單,請至土地銀行學雜費代收服務以學生身分登入確認繳費單金額無誤,再列印繳費。

※各類學雜費相關法規資訊請參閱生活輔導組-相關法規】

※年收入低於90萬元以下資訊請參閱【生活輔導組-弱勢助學計畫】

       

   115學年度補助標準:依照教育部109學年度公私立技專校院各類學生就學費用減免補助核發作業須知

(一)給卹【期內】、【期滿】軍公教遺族子女--全公費或半公費--請洽生輔組。

(二)現役軍人子女—學費補助30%。

(三)低收入戶學生---(學費+雜費)+部份平保費。

(四)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重度【極重度】-(學費+雜費) +部份平保費

中度          -(學費+雜費)X70%

輕度          -(學費+雜費)X40%

 (五)原住民學生—依教育部109公告減免標準,四技日間部每學期約30,000至35,000元左右,五專每學期約4,500至6,400元左右【依系科】。

         (六) 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及孫子女--(學費+雜費)X60%。

         (七)中低收入戶學生--(學費+雜費)X60%。

已申領政府補助費用或與減免學雜費相當性質--例如: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行政院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雜費政府其他助學措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勞工委員會各項助學金、人事行政總處子女教育補助、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清寒榮民子女獎助學金、臺北市及新北市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等),不得再申請本項學生各項就學優待(減免)請慎重考量擇優申辦

身障人士子女就讀在職專班者不予減免,延修生、重修、補修、暑修亦不得辦理減免,身障學生本人同一科目重修、補修者,以一次為限。

申請軍公教遺族學雜費者(含卹內及卹滿)另須檢附軍公教遺族子女就學優待申請書1式2份

※欲同時辦理學雜費減免、校內住宿、就學貸款者,務必兩者須同步辦理完成申請手續後才可至臺灣銀行各分行申請就學貸款

※各項減免學雜費金額標準或相關規定倘有異動,請以最新公告為準。

學雜費減免聯絡人:

莊小姐  分機1359     圖資大樓一樓(A104) 

曾先生(原住民學生減免)分機1313     F棟一樓(F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