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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介紹

學生事務處簡稱學務處,原為訓導處,兼負全校的推動學務(訓輔)工作,學務工作是一種隱性工作,主要對於在學學子的人格教育和生活輔導業務,本身具有繁雜性及非常時段的時效性與挑戰性,八十七年試辦到九十一年全國推動的『教學、訓導、輔導三合一』新體制政策,強化學生身心健全發展及促進校園安定的重要。唯訓輔工作的推展必須持之以恆,所需的人力、物力、軟硬體設施、經費及關懷等都有賴學校行政主管及全體教職員工同仁凝聚共識與體認下,大家同心協力,才能達成本校的訓輔工作目標。

本校訓輔工作目標

1. 落實關懷生命教育
2. 維護校園安全,營造優質的學習環境
3. 推動教訓輔三合一體制
4. 建立以學生為本位的學習環境

本校訓輔基本理念

1. 強化學生服務,取代以往代替家長管教地位
2. 落實法治教育與健全法治制度,降低人治的偏差
3. 活潑訓輔工作,採取主動出擊,強調預防重於治療的觀念
4. 擴大參與層面,整合資源,人人都是訓輔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