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職掌
|
|
1.教育部校安中心儲備專責人員。 |
|
|
1.綜理校安中心全般工作之推動(含進修部)。 2.校安中心計畫擬訂與執行。 3.校安中心中長程計畫與彙整年度工作計畫。 4.生活助學金業務、獎助生團保業務。 5.品德教育業務(含計畫、經費申請、編列及相關結報)。 6.技專基本資料庫填報(表7-7、7-9、7-10)每年10月。 7.國軍人才招募業務。 |
|
|
|
|
|
1.校安中心個資、資安及登革熱管制作業。 2.法治教育宣導。 3.交通安全相關業務。 4.急難救助金申請(教育部學產基金、校內就學3%)。 5.低收入戶學產獎學金業務。 6.校慶典禮相關業務(統籌)。 7.校外工讀。 8.辦理進修部訓輔業務及相關活動(含新生研習.與師長有約)。 9.輔導科系: 藥學組4.5年級、臨床組4.5.6年級、寵美系、護理系。 10.協助輔導系科辦理學雜費減免業務。 |
|
|
|
|
|
1.綜理校園安全相關業務之推動。 2.反霸凌業務。 (1)校安即時通報網/校安事件通報、追蹤、管制、分析。 (2)校園安全委員會。 3.反詐騙業務宣導。 4.辦理防災演練.全民防衛動員。 5.畢業典禮相關事宜(統籌)。 6.高屏區全民國防教育資源中心訪視資料彙整。 7.學生校外賃居業務(每學期調查校外租屋彙整、租屋處訪視評核、安全宣導活動)。 8.輔導科系: 5專各科。 9.協助輔導系科辦理學雜費減免業務。 |

意見信箱
網站導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