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08學年度第2學期「弱勢學生校外租屋金額補助」事宜
說明事項:
一、申請對象
1.符合低收入戶、
2.已於校內住宿或入住學校所承租之住宿地點者,不得提出申請。
3.延長修業、已取得專科以上教育階段之學位再行修讀同級學位,
4.已請領其他與本計畫性質相當之住宿補貼,
二、申請時間:109年3月2日起至3月20日止。
三、繳交資料:申請書、租賃契約影印本、建物登記第二類騰本 (
※如有問題請洽生輔組承辦人分機1306。
發布單位:
生活輔導組
說明事項:
一、申請對象
1.符合低收入戶、
2.已於校內住宿或入住學校所承租之住宿地點者,不得提出申請。
3.延長修業、已取得專科以上教育階段之學位再行修讀同級學位,
4.已請領其他與本計畫性質相當之住宿補貼,
二、申請時間:109年3月2日起至3月20日止。
三、繳交資料:申請書、租賃契約影印本、建物登記第二類騰本 (
※如有問題請洽生輔組承辦人分機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