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獎助】A106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5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115.10.15截止)
截止日期:115年10月15日
申請方式:學校初審
申請條件簡要說明:
▲申請資格為設籍高雄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本市國民中學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學期內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者,得申請發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一)就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各類進修學分班,或碩、博士班研究所修業第三年以上。
(二)延長修業年限、重修或補修。
▲獎勵辦法及相關申請表件,亦可逕至本局網站(網址: http://www.kh.edu.tw)查詢下載→各式表單→文件表單下載→高中職教育科→學生獎補助參閱下載。
(請詳閱附件)
申請方式:學校初審
申請條件簡要說明:
▲申請資格為設籍高雄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本市國民中學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學期內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者,得申請發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一)就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各類進修學分班,或碩、博士班研究所修業第三年以上。
(二)延長修業年限、重修或補修。
▲獎勵辦法及相關申請表件,亦可逕至本局網站(網址: http://www.kh.edu.tw)查詢下載→各式表單→文件表單下載→高中職教育科→學生獎補助參閱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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