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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4-1各類學雜費減免申請先辦作業

※ 114-1各類學雜費減免申請先辦作業 ※

一、請於114年5月1日(週四)至5月23日(週五)止登入本校學雜費減免及弱勢助學申請系統填寫。

路徑:學校首頁→快速連結→學雜費減免及弱勢助學申請系統自行將申請表下載列印填寫並簽名蓋章

二、申請表證明文件及有【詳細記事】之近三個月全戶戶籍謄本正    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有條碼)各乙份,送至:

    生活輔導組

    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申請原住民類減免者)   

    申請資料請務必備齊正確,缺件或不符規定之證明恕不受理

三、資料繳交後進行資格初審,合格者將於期末領取之註冊單上扣除減免金額。

四、低收、中低收或特殊境遇家庭減免者,須114年12月31日之證明辦理

五、學雜費減免對象:

      1.低收入戶學生。2.中低收入學生【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 開具】

3.身心障礙學生。4.身心障礙人士子女。5.現役軍人子女。6.給卹期滿軍公教遺族子女。7.軍公教遺族子女8.原住民學生。9.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孫子女。

六、符合上述學雜費減免對象者,須完成減免申請,確認註冊單減免金額無誤後再繳費

聯絡人單位與分機:                    

生活輔導組 黃教官(分機1359)、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謝小姐(分機1316)

 

    學雜費減免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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