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1 取消私校行政院減免學雜費
1.教育部為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之差距,
2.本國籍大學部同學及進修部學生均符合資格接受補助(不含延畢
3.接受行政院定額補助款的同學,
聯絡人單位與分機:
日間部生活輔導組 張小姐、1359
進修推廣部教務組(假日班) 邱先生、1632
會計室 康小姐、1136
1.教育部為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之差距,
2.本國籍大學部同學及進修部學生均符合資格接受補助(不含延畢
3.接受行政院定額補助款的同學,
聯絡人單位與分機:
日間部生活輔導組 張小姐、1359
進修推廣部教務組(假日班) 邱先生、1632
會計室 康小姐、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