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讀大學校院役齡男申請休學服役作業 規定
一、 為利 就 讀大學校院 役齡男子 以下簡稱役男 生涯規劃, 得依其
意願 ,於 在 學期間預 為 規劃休學 並 申請 於 寒假或暑假 梯 次 入營服
役 ,退伍後 返校 復學, 特訂 定 本 作業 規定。
二、 適用 對象 中華民國 九十四 年 一月一日 以後 出生 役男 預定 於 當
學期 結束 之 寒假或暑 假辦理休學 入 營 服 役 者 。
三、 申請 期間
(一) 每年 二月 一 日至 同年月 二 十八日 申請當年暑假 梯次 休學服役 。 但 當年 畢業 之 役男不得申 請 。
(二) 每年 九月 一 日至 同年月 三十 日 申請 翌年寒假梯次 休學服 役 。
意願 ,於 在 學期間預 為 規劃休學 並 申請 於 寒假或暑假 梯 次 入營服
役 ,退伍後 返校 復學, 特訂 定 本 作業 規定。
二、 適用 對象 中華民國 九十四 年 一月一日 以後 出生 役男 預定 於 當
學期 結束 之 寒假或暑 假辦理休學 入 營 服 役 者 。
三、 申請 期間
(一) 每年 二月 一 日至 同年月 二 十八日 申請當年暑假 梯次 休學服役 。 但 當年 畢業 之 役男不得申 請 。
(二) 每年 九月 一 日至 同年月 三十 日 申請 翌年寒假梯次 休學服 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