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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桃園市體育總會划船委員會辦理「110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划船錦標賽暨110年全國運動會代表隊選拔賽」修正競賽規程及遴選辦法

一、 旨揭賽事原規劃於110年1月23日、5月22日及23日假石門水庫阿姆坪生態公園、百吉國小及武漢國中等地辦理,現划委會考量石門水庫阿姆坪生態公園適逢枯水期,場地水位不足,故取消辦理5月23日水上划船2000公尺計時賽,爰110年全國運動會代表隊遴選辦法(下稱遴選辦法)第四條第三款第2目之(2)併同修正。
二、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三、 檢附修正後旨揭賽事競賽規程及遴選辦法各1份供參,或請逕至本局網站-活動訊息下載(https://www.dst.tycg.gov.tw/home.jsp?id=26&parentpath=0,10)。
發布單位: 體育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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