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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35B屏山教育基金會「殘障清寒獎助學金」

開始申請日期: 105.10.06
截止日期:105.11.01
申請方式:自行申請
申請條件簡要說明:
(1)凡具有中華民國之國籍(學生殘障手冊為憑)。
(2)高中、高職在校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操行成績甲等以上者。
(3)專科以上在校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且操行成績甲等以上者。
(4)公費學生不得申請。
(5)本會有函文之學校為主。

若需蓋用學校戳章者,請於截止日前3天將申請表送至生活輔導組申請用印,逾期申請蓋印而無法郵寄者,本組恕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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