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獎助】27A 鹿港天后宮清寒獎助學金
開始申請日期: 105.09.20
截止日期:105.10.12
申請方式:學校統一收件
申請條件簡要說明:
凡學子設籍於彰化縣六個月以上,就讀經教育部核定或備查有案之國內高中職、大學(專)之正規學校,具有正式學籍且在學中之學生(不包括夜間部、進修班、空大、補習班及研究所)。符合下列各款者,均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截止日期:105.10.12
申請方式:學校統一收件
申請條件簡要說明:
凡學子設籍於彰化縣六個月以上,就讀經教育部核定或備查有案之國內高中職、大學(專)之正規學校,具有正式學籍且在學中之學生(不包括夜間部、進修班、空大、補習班及研究所)。符合下列各款者,均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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