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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24B金門縣政府「105學年度第一學期獎學金」

開始申請日期: 105.10.01
截止日期:105.10.15
申請方式:自行申請
申請條件簡要說明:
申請對象:以學生現仍在籍,並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須全時進修者(不含在職專班、帶 職帶薪或帶薪進修者)。
(一)學生設籍金門縣連續達三年。
(二)父或母(監護人)設籍金門縣連續達十年現仍在籍。

若需蓋用學校戳章者,請於截止日前3天將申請表送至生活輔導組申請用印,逾期申請蓋印而無法郵寄者,本組恕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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