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獎助】1B財團法人臺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105學年度上學期韌世代獎助學金」
開始申請日期: 105.09.01
截止日期:105.09.30
申請方式:自行申請
申請條件簡要說明:
(ㄧ)年齡: 1.原則:具有中華民國身分,且未滿 25 歲者,(民國 80 年 9 月 1 日前出生者)。 2.例外:具有中華民國身分,年滿 25 歲但未達 30 歲者,但係因特殊生命經驗 導致求學延宕,其生命故事能激勵人心且目前在學中,並能出示相關證明 者,本會審酌相關書面資料,酌以頒發獎助學金。 (二)學歷: 105 學年度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大專院校日間部之學生, 不含進修部、夜間部、建教生、產學合作、實習生、在職專班、軍警校。 (三)學業成績: 104 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75 分以上(含 75 分)。 (四)非家扶基金會經濟扶助對象、非自立家庭追蹤關懷服務對象。 (自立家庭追蹤期間為:自 104 年 9 月 1 日停扶後~105 年 8 月 31 日止) (五)家庭收入: 1. 105 年度非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 2.104 年度家庭總所得未超過 120 萬,且家庭總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 每人每月在 2 萬元以下。 (六)家庭特殊狀況: 1.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不負家計、失業或其他原因而 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2.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七)韌世代精神: 1.申請人積極參與公益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等,並能出示相關證 明者。 2.申請人患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培育專職技能,並能出示相關 證明者。
若需蓋用學校戳章者,請於截止日前3天將申請表送至生活輔導組申請用印,逾期申請蓋印而無法郵寄者,本組恕不負責。
截止日期:105.09.30
申請方式:自行申請
申請條件簡要說明:
(ㄧ)年齡: 1.原則:具有中華民國身分,且未滿 25 歲者,(民國 80 年 9 月 1 日前出生者)。 2.例外:具有中華民國身分,年滿 25 歲但未達 30 歲者,但係因特殊生命經驗 導致求學延宕,其生命故事能激勵人心且目前在學中,並能出示相關證明 者,本會審酌相關書面資料,酌以頒發獎助學金。 (二)學歷: 105 學年度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大專院校日間部之學生, 不含進修部、夜間部、建教生、產學合作、實習生、在職專班、軍警校。 (三)學業成績: 104 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75 分以上(含 75 分)。 (四)非家扶基金會經濟扶助對象、非自立家庭追蹤關懷服務對象。 (自立家庭追蹤期間為:自 104 年 9 月 1 日停扶後~105 年 8 月 31 日止) (五)家庭收入: 1. 105 年度非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 2.104 年度家庭總所得未超過 120 萬,且家庭總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 每人每月在 2 萬元以下。 (六)家庭特殊狀況: 1.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不負家計、失業或其他原因而 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2.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七)韌世代精神: 1.申請人積極參與公益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等,並能出示相關證 明者。 2.申請人患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培育專職技能,並能出示相關 證明者。
若需蓋用學校戳章者,請於截止日前3天將申請表送至生活輔導組申請用印,逾期申請蓋印而無法郵寄者,本組恕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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