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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28B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05-52屆中華嘉新體育獎學金

開始申請日期: 105.05.11
截止日期:105.06.10
申請方式:自行申請
申請條件簡要說明:
(一)一0四學年度上學期成績證明:1、操行成績甲等以上(申請組別無操行成績者,操行成績欄免填)。2、學業成績乙等以上(國中組五等第九分制,比照平均七十分以上)。(二)參賽成績證明:1、參加各縣市級以上運動會或錦標賽,田徑、游泳項目所創造之優異成績證明。例如:大會頒發之載明運動成績之獎狀或其他有效之證明文件(為便於審核作業,請自行縮印至A4規格,並選擇最優者三件即可)。 2、右項紀錄締造之規定期限:自民國一0四年六月一日至一0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止。 3、申請以個人成績紀錄為限,團體接力項目不予審查。


若需蓋用學校戳章者,請於截止日前3天將申請表送至生活輔導組申請用印,逾期申請蓋印而無法郵寄者,本組恕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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