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獎助】23B財團法人屏山文教基金會
開始申請日期: 105.03.24
截止日期:105.04.21
申請方式:自行申請
申請條件簡要說明:
申請條件:(1)凡具有中華民國之國籍(學生殘障手冊為憑)。(2)高中、高職在校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操行成績甲等以上者。(3)專科以上在校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且操行成績甲等以上者。(4)公費學生不得申請。
若需蓋用學校戳章者,請於截止日前3天將申請表送至生活輔導組申請用印,逾期申請蓋印而無法郵寄者,本組恕不負責。
截止日期:105.04.21
申請方式:自行申請
申請條件簡要說明:
申請條件:(1)凡具有中華民國之國籍(學生殘障手冊為憑)。(2)高中、高職在校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操行成績甲等以上者。(3)專科以上在校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且操行成績甲等以上者。(4)公費學生不得申請。
若需蓋用學校戳章者,請於截止日前3天將申請表送至生活輔導組申請用印,逾期申請蓋印而無法郵寄者,本組恕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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