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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9A104學年度第2學期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開始申請日期: 105.02.15
截止日期:105.03.04
申請方式:學校統一收件
申請條件簡要說明:
申請對象:設籍台中市六個月以上,持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境清寒/遭逢變故經導師出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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