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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16A 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開始申請日期: 104.03.15
截止日期:104.03.24
申請方式:學校統一收件
申請條件簡要說明: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家庭收入有限,負擔學生費用有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凡設籍本縣之居民,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清寒優秀學生,家境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而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得申請獎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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