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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健康檢查須知

新生健康檢查注意事項
1.
依據教育部台(八十七)體(一)字第87010736號函公佈,新生入學時需要接受健康 檢查,並繳交健康檢查資料。
2.
實施學生健康檢查,以瞭解其身心狀況,作為輔導之依據。
3.
新生健檢可持本校發給之「健康檢查紀錄表」自行到合格醫療單位檢查或接受委託之醫療院所到校檢查。
4.
學校會安排醫療院所到校健檢,時間會於健檢日前幾天通知貴班導師、任課老師及班長並請班長至衛生保健組領取健檢流程及注意事項。
5.
請班長督促貴班尚未健檢學生於當日檢查前十分鐘到場集合(體育館),並「準時」接受健康檢查,以班級為單位依排定時間前往。
6.
因為班級受檢時間控制較為緊湊,稍有延誤影響重大;請大家準時到場。
7.
自行健康檢查者,請於體檢當天以班為單位,繳交健康檢查紀錄表至衛保組。
8.以下為檢驗項目

項   目 內             容 臨  床  意  義
1.一般檢查 身高、體重、視力、血壓、辨色力、聽力(音叉) 了解身體基本功能
2.尿液檢查 尿蛋白、尿糖、尿潛血 急慢性腎炎、糖尿病
3.牙科檢查 口腔、牙齒 口腔牙齒檢查
4.血液檢查 血色素HB     白血球WBC  紅血球RBC   血球容積HT 血小板PLT 貧血、血液凝固機能、白血病等血液疾病。
5.X光檢查 胸部X光攝影小片(100mm*100mm) 肺結核、肺炎、肺癌、支氣管擴張、心臟肥大
6.肝功能檢查 SGOT SGPT 急慢性肝炎、肝硬化  
7.腎功能檢查 肌酸酐CRE   尿素氮 BUN 腎臟功能檢查
8.B型肝炎檢查 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 B型肝炎表面抗體(Anti-HBs) 是否有B型肝炎或已產生抗體
B型肝炎e抗原(HBeAg) 抗原陽性再加作
9.血脂肪檢查 膽固醇T-CHO 三酸甘油脂TG 血中脂肪檢查
10.醫生檢查 心臟、皮膚、呼吸、神經、頭頸部各系統之理學 檢查 心肺等各系統之檢查 外觀四肢活動情形之檢查
以上1-10項,價格以當年度議價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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