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健康檢查須知
新生健康檢查注意事項
1.依據教育部台(八十七)體(一)字第87010736號函公佈,新生入學時需要接受健康 檢查,並繳交健康檢查資料。
2.實施學生健康檢查,以瞭解其身心狀況,作為輔導之依據。
3.新生健檢可持本校發給之「健康檢查紀錄表」自行到合格醫療單位檢查或接受委託之醫療院所到校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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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因為班級受檢時間控制較為緊湊,稍有延誤影響重大;請大家準時到場。
7.自行健康檢查者,請於體檢當天以班為單位,繳交健康檢查紀錄表至衛保組。
8.以下為檢驗項目
| 項 目 |
內 容 |
臨 床 意 義 |
| 1.一般檢查 |
身高、體重、視力、血壓、辨色力、聽力(音叉) |
了解身體基本功能 |
| 2.尿液檢查 |
尿蛋白、尿糖、尿潛血 |
急慢性腎炎、糖尿病 |
| 3.牙科檢查 |
口腔、牙齒 |
口腔牙齒檢查 |
| 4.血液檢查 |
血色素HB |
貧血、血液凝固機能、白血病等血液疾病。 |
| 5.X光檢查 |
胸部X光攝影小片(100mm*100mm) |
肺結核、肺炎、肺癌、支氣管擴張、心臟肥大 |
| 6.肝功能檢查 |
SGOT |
急慢性肝炎、肝硬化 |
| 7.腎功能檢查 |
肌酸酐CRE |
腎臟功能檢查 |
| 8.B型肝炎檢查 |
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 |
是否有B型肝炎或已產生抗體 |
| B型肝炎e抗原(HBeAg) 抗原陽性再加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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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血脂肪檢查 |
膽固醇T-CHO |
血中脂肪檢查 |
| 10.醫生檢查 |
心臟、皮膚、呼吸、神經、頭頸部各系統之理學 |
心肺等各系統之檢查 |
| 以上1-10項,價格以當年度議價為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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