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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5-116學年度新生入學健康檢查及「學生健康資料卡」 注意事項。

發布單位: 衛生保健組
【衛生保健組公告】
115-116學年度新生入學健康檢查及「學生健康資料卡」注意事項
發布日期:2026年8月11日
發布單位:學務處衛生保健組
對象:115學年度全體新生(含學士班、碩博士班、轉學生、復學生及境外生)
親愛的同學好:
一、本校依據學校衛生法、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及本校學生健康檢查及疾病防制要點之規定,凡本校新生(含非本校轉入之轉學生、復學生、境外生)一律參加新生健康檢查,適用對象包含日間部、進修部及碩、博士班生;另大學部直升研究所者,仍須依規定參加體檢。
為維護校園健康環境、落實教育部「115-116年度大專校院學生健康資訊系統」規範,並協助您掌握個人身體健康狀況,凡本校115學年度入學新生皆須完成「學生健康資料卡」填寫及「健康檢查」。請務必詳閱以下辦理事項與配合辦理:
二、必辦事項說明
✽步驟一:填寫「學生健康資料卡」與健康問卷
填寫路徑:請登入學校【首頁-行政單位】→【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 點選「學生健康資料卡」(若參與本校團體健檢則於當日發放,須於前往體檢前或體檢同時完成基本資料與病史問卷填寫;若自行於醫療院所體檢的新生請自行列印學生健康資料卡。
步驟二:完成健康檢查(二擇一)
依據《學校衛生法》及教育部規定,新生均須繳交規定項目之健康檢查報告。您可選擇以下方式完成:
1.參加學校統一規劃之校園團體健檢(推薦):
✽115年10上旬 委託合格醫療院所到校設站服務(詳細日期、時段與另行公告於衛保組網頁或E-Maill通傳。)
✽現場請攜帶身分健保卡、費用及「學生健康資料卡」。
2.自行至合格醫療院所體檢:
✽若無法參加校園團體健檢,請持本校下載之「學生健康資料卡」至國內評鑑合格之公私立醫院或衛生福利部評鑑合格之地區級以上醫院進行檢查。
✽檢查項目須涵蓋教育部規定之大專校院學生健康檢查基準表(包含:一般理學檢查、身高體重、視力、辨色力、血壓、胸部X光、尿液檢查、血液常規、肝腎功能、膽固醇及B型肝炎表面抗原/抗體等)。
三、 常見注意事項
✽既往健檢報告對照:若您於 115年6月1日以後 曾做過相同規格之健康檢查,可免重複受
檢,但須將檢查數據自行謄寫至本校健康資料卡,並檢附該檢查報告影本備查。未達標
準或項目缺漏者仍須補檢。
✽境外生(含僑生、陸生、外籍生): 入境時雖已做過居留健檢,但該檢查項目與教育
部規定之「學生常規健康檢查」不同(僅胸部X光相同),故仍須依照規定完成本校新生
健康檢查。
✽個資保護聲明:本校及教育部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健康資
料,所有資料僅作校園健康管理、傳染病防治及衛生統計使用,絕對嚴格保密,請安心
填寫。
💡 衛生保健組貼心叮嚀:
健康是學習的重要基石,透過定期健檢能早期發現、早期照顧。若有慢性 疾病史、特殊
醫療需求或對體檢有任何疑問,歡迎隨時與衛生保健組聯繫。若有任何新生健康檢查相
關 問題,請洽詢電話 08-7624002分機1343(李美青護理師)。

學務處衛生保健組 關心您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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