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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2學年度大專校院棒球隊參賽及培訓經費補助實施計畫」~~如附件

主 旨: 有關教育部體育署委託本會辦理「112學年度大專校院棒球隊參賽及培訓經費補助實施計畫」,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2年10月2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120036882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申請送件時間第一階段於112年12月31日止、第二階段於113年3月3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是項計畫經費用罄時,即不再受理申請及審核,請各校儘量於第一階段送件申請,俾利各校後續核銷作業。
三、 有關申請計畫書撰編部分,請依規定格式辦理(如附檔),未依規定不予受理;教練指導費須為外聘教練且須具有中華民國棒球協會核定之C級棒球教練證(申請教練費請領期間,證照須於有效期限內),教練證過期者不得支領上述教練指導費,其餘相關規範請詳閱計畫補助項目及標準之編列規定,俾利後續審查作業。
四、 本經費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支用,結餘款應繳回。
五、 結餘款繳回方式如下:
   (一)支票:開立受款人為「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之支票。
   (二)電匯:電匯至「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合作金庫銀行臺北分行帳號 0540-717-155224 之電匯單。
   (三)郵政匯票:購買受款人為「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之郵政匯票。
發布單位: 體育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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