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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如附件

主 旨: 「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3月31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120013393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 明:
一、 本案電子檔案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電洽本部體育署競技運動組楊金昌先生(聯絡電話:02-87711988)。
發布單位: 體育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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