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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2年「補助高級中學及大專校院卓越運動代表隊增聘運動教練實施計畫」~~如附件

說 明:
一、 為落實政府合理照顧退役之運動選手,提供優秀選手就業機會之政策,針對高級中學及大專校院,其運動代表隊著有優異績效者,透過增加訓練所需協助人力,達成發掘及培植優秀運動選手之目的。
二、 請各局(府、校)於111年11月10日前檢具申請表及相關附件資料,備文至本署委辦單位「臺北市立大學」(天母校區: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並註明專任運動教練改善聘任輔導計畫執行小組收。
三、 為免影響整體審查作業及核定期程,如有逾期提出申請者,一律不予受理。
四、 有關111年度核結事項,前經本署補助之單位,請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因本案經費係編列於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項下,依規定如有賸餘款應全數辦理繳回作業,並請於111年12月15日前檢附經費收支結算表及成果報告,備文函送本署委託單位臺北市立大學辦理核結程序。
五、 本計畫相關表單格式請逕至以下網址下載:https://reurl.cc/em322x。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計畫委辦團隊,臺北市立大學執行小組專案助理陳宥宜小姐,電話:(02)2871-8288轉8907。
發布單位: 體育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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