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公告】112學年教育部弱勢助學金-申請通知

受文者:各班同學 及 各班導師(敬請協助轉達)
通知日期:112年09月06日
申辦期間:每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一年一次,上學期申請)
申辦窗口:日間部(學務處生輔組陳小姐 分機1303 A棟105)
進修部及假日班(推廣部教務組邱先生 分機1632 C棟103)
網頁說明:大仁首頁/行政單位/學務處/快速連結/弱勢助學
https://a05.tajen.edu.tw/p/412-1005-4697.php?Lang=zh-tw
備 註:經查調合格者於下學期學雜費繳費單(弱勢助學金)項目扣減費用
一、申請資格:
(一)大專校院學生,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就能申請:
1.前一年度家庭年所得在一定額度以下
(1)學士班及五專後2年:前一年度家庭年所得在90萬元以下。
(2)碩博生及其他:前一年度家庭年所得在70萬元以下。
2.前一年度家庭年利息所得在2萬元以下。
3.申請助學金時,家庭不動產價值在650萬元以下。
4.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需60分以上。(新生及轉學生除外)
(完整版請詳閱附件說明)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