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1學生就學貸款申請

公告日期:114年6月19日
校內增貸申請最後期限:即日起自114年7月31日,未於校內申請增貸者,請不要自行增貸。

台灣銀行申辦期間:114年8月1日起至114年9月28日(星期日),為保障同學權益,逾期將不再受理。

網頁說明:就學貸款入口專區
大仁科技大學就學貸款相關連結
★具有學雜費減免者以及校內住宿優惠者須先完成申請後,再來辦理就學貸款。
★欲增貸者,須先完成校內增貸申請後,再辦理就學貸款。

★請就學貸款的同學特別注意查看:
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站(公告及說明)
(A)續貸的同學:可利用臺銀「線上申貸」,以「手機簡訊核驗身分」免收線上申貸手續費。
(B)第一次申請的同學:必須先到「臺銀臨櫃」簽約對保(須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及保證人)。
★申請就學貸款之金額,需與學雜費繳費單之繳費金額相同一致。
(日間部)同學進入臺銀系統登入「大學」,請確認申請書上就讀學校:大仁科技大學
(進修部)同學進入臺銀系統登入「大學」,請確認申請書上就讀學校:大仁科技大學進修部
※系科所名稱欄位,請參考「就學貸款學校校名及系科類別對照表」

申請資格(本國籍大專校院學生):詳見就學貸款申請流程
須繳交資料回學校:
1.第一階段:於臺灣銀行完成對保或(線上申貸)後,
再將下列應繳書面資料(親自繳交或掛號郵寄),繳回學校承辦單位審核蓋章收件後,才算完成就學貸款(註冊)手續。

(1)臺灣銀行申請撥款通知書(第二聯學校存執,需簽名)
(2)本校學雜費繳費單 (整頁三聯不撕開,有增貨者須為改單後之繳費單)
(3)有增貸者:本人簽名之增貸申請書(增貸校外住宿費者,請上上傳租賃合約相關證明)
(4)另有增貸生活費者:中低或低收證明正本

2.第二階段:申請資料經財政中心查調年所得後,另簡訊通知乙丙級的學生繳交相關證明完成就貸手續。
若學生不符合條件者,則不能申請就學貸款資格,須補繳學雜等費用。

※本校收件時間:114年至9月28日止。
※寒暑假期間及各系科實習同學,請多利用郵寄(掛號)方式繳件
※提醒:有些同學辦理就貸未完備有誤或沒上傳成功,請提早交件才可能及時發現補正

就學貸款入口專區


承辦人:
學務處生輔組 莊小姐 直撥08-8108154或08-7624002#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