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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2學年度第2學期經濟弱勢學生生活助學金(教育部補助款)申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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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資格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在校學生。

 2.低收中低收(112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為準)符合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家庭總所得低於90萬資格者(112年度教育部核准名單為準)

二、申請方式:

  1.申請路徑--校務平台--學務服務--學務工讀學生工讀申請(生活助學金-)

  2.學生可填選3個服務單位,因經費有限各單位依工作需求面談錄

三、學生生活服務學習工作內容由委用單位律定,以符合學生服務學習之教育目的為原則,每人每月核發6000元,服務學習時數依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規定實施,每週以8小時為上限,每月不超過30小時。

四、經費來源:教育部補助款.各單位工讀職缺如附件.有申請有機

五、申請時間:即日起至327日止

備註: 如有問題請e-mail 曾教官: djaa1234@tajen.edu.tw

 

 

發布單位: 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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