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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3年運動發展基金輔導發展特色運動及改善運動訓練環境計畫~~如附件

主 旨: 有關申請「113年運動發展基金輔導發展特色運動及改善運動訓練環境計畫」經費補助一案,請於112年11月10日前依說明事項提報申請資料憑辦,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輔導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發展特色運動及改善運動訓練環境經費補助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二、 為延續奧林匹克運動會、亞洲運動會及世界大學運動會選手培育政策,113年度發展特色運動計畫補助運動種類擬以下列2項運動種類為限:
   (一)第1項:2024年奧林匹克運動會正式競賽運動種類。
   (二)第2項:非屬前項運動種類之亞洲運動會正式競賽運動種類。
三、 旨揭申請作業請依據本要點規定之補助對象資格條件、補助基準等,檢附113年度發展特色運動計畫申請摘要表、113年度改善運動訓練環境計畫申請摘要表、申請資料(每運動種類代表隊1份,格式如本要點附件二至八),於112年11月10日前以公文函報本署申請,逾期不予受理,並另以電子郵件傳送申請計畫及資料電子檔請至yuchen@mail.sa.gov.tw(申請摘要表及計畫書請提供word檔或odt檔,郵件主旨請註明為○○學校113年發展特色運動及改善運動訓練環境經費補助申請資料),以利資料彙整及後續審查程序。
四、 有關發展特色運動計畫申請書所載歷年競賽成績部分,檢附資料如下:
   (一)國內賽事部分:檢附申請運動團隊或選手於近3年度(110至112年)參加全國運動會、全國大專院校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大專運動聯賽及中等學校運動聯賽(限最優級組及公開組)之成績。
   (二)國外賽事部分:申請運動團隊選手當選第31屆成都世界大學運動會及第19屆杭州亞洲運動會國家代表隊之名單及成績。
五、 檢附「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輔導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發展特色運動及改善運動訓練環境經費補助作業要點」及113年度發展特色運動計畫及改善運動訓練環境計畫申請摘要表各1份。
發布單位: 體育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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