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學期持108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之證明文件預先辦理108-2學雜費減免(註冊繳費單已有減免金額)需補繳109年度證明及【詳細記事欄位】之最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始完成學雜費減免程序。
※【108-2已繳交註冊費尚未完成減免者】請於補收件時間內完成減免退費程序。
※補收件時間:日間部109年3月10日(星期一)截止
進修部+假日班109年3月10日(星期一)截止
※申請流程:
※申請表及註冊繳費單下載路徑→學生事務處→快速連結→學雜費減免
※請務必備齊完整資料再繳交辦理
1.列印申請書(簽名蓋章)
2.證明文件
★詳細記事欄位之最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各類減免身分類別之證明文件
★低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需持109年度證明
3.全額學雜費註冊繳費單或已繳交學雜費註冊單
4.存摺影本(已先繳全額學雜費者需檢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