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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 函 因應全國COVID-19疫情升到三級警戒,請大專校院配合強化防疫措施及停止到校上課配套措施,請查照。

發布單位: 衛保組

檔  號:

042

收發文號:

1100005307

保存年限:

永久

收發日期:

110年05月21日

電子簽核

 

創稿文號:

1101294240
*1101294240*

 

   教育部  函  

   

機關地址:

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傳  真:

02-23976943

   

承 辦 人:

陳瑞芝

   

聯絡電話:

02-7736-5883

       

   

 

受 文 者:

大仁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05月21日

       

 

發文字號:

臺教高通字第1100069231號

       

 

速  別:

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0件) 無附件

 

 

旨:

因應全國COVID-19疫情升到三級警戒,請大專校院配合強化防疫措施及停止到校上課配套措施,請查照。

             

 

明:

 

 

一、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0年5月19日起至5月28日提升全國COVID-19疫情到三級警戒,為降低校園群聚感染之風險,請學校強化並落實防疫及相關配套措施重點如下:

 

  

(一)進入學校全程佩戴口罩:教職員工生進入學校以全程佩戴口罩為原則,如用餐、體育課及學生有特殊情況者等例外。

 

  

(二)校園停止對外開放:

 

  

1、學校校園自110年5月19日起停止對外開放至5月28日止。

 

  

2、學校所屬下列場館,亦應關閉:

 

  

(1)觀展觀賽場所:展覽場、電影片映演場所(戲院、電影院)、集會堂、體育館、活動中心、展演場所(音樂廳、表演廳、博物館、美術館、陳列館、史蹟資料館、紀念館)、室內溜冰場、室內游泳池、遊樂園、專營兒童遊戲場及其他類似場所。

 

  

(2)教育學習場域: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訓練班、K書中心、社會教育機構(社會教育館、科學教育館、圖書館)及老人共餐活動中心等其他類似場所。

 

  

(三)線上學習相關措施:

 

  

1、學校盤點校內資訊設備並備妥線上學習所需相關資訊設備,協助教師所需之線上學習設備、網路及學習課程資源。

 

  

2、學校盤點校內資訊設備並備妥相關所需設備,提供缺乏資訊設備(如平板、筆電、行動網卡)的師生借用,並以弱勢家庭學生為優先。

 

  

3、學校可評估網路頻寬及設備等資源情形,安排教師到校或居家線上教學,可採同步、非同步或混成線上教學方式,並善用各項數位學習工具及影片等資源。有下列情形者,應以居家線上教學為優先考量:

 

  

(1)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或有同住家人實施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

 

  

(2)居住疫情警戒第三級區域。

 

  

(3)需於不同之疫情警戒區域間通勤者。

 

  

(4)懷孕者或有12歲以下小孩需照顧者。

 

  

4、為降低上班移動之感染風險,請學校考量維持校務運作及線上學習之需要,適度提高教職員工居家上班人數。

 

  

5、課程、教學與評量方式,授權學校以彈性多元方式處理,適時給予輔導和協助,並採從寬認定為原則。

 

  

6、學生如有特殊學習需求,無法透過遠端學習時,經學校評估課程的必要性、學生的防疫安全下,得提供學生到校學習之協助,並學校應妥適調整學生班級,並依「『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規定,落實安全室內社交距離(如採梅花座),保持通風良好,以及提高環境清潔消毒頻率等各項防疫措施,並全程佩戴口罩。

 

  

7、5月29日以後,學校如因應疫情規劃調整授課方式,包括停止實體課程調整為線上教學,得依本部109年4月28日臺教高通字第1090061444號規定,由學校督導辦理,即可實施,無須報送本部同意。

 

  

(四)實習/課程相關措施:

 

  

1、實驗課程:實驗課原則改採線上/遠距教學方式或其他替代教學方式,但如實務上如無法用線上授課方式進行,個別學生基於學習需求需進行實驗,經學校評估課程的必要性、學生的防疫安全、該實驗場域防疫管理等情形並有完善規劃,得尊重學生意願下予以協助。

 

  

2、一般實習課程:校內外各類實習課程原則改採線上或其他替代教學方式。但如實務上無法用線上授課方式進行,個別學生基於學習需求擬繼續實習,仍希望續留實習場所實習,經學校與實習場所評估實習課程的必要性、實習學生的防疫安全、該實習場所環境安全等情形,並有完善規劃,得尊重學生意願繼續實習。

 

  

3、醫事類實習課程:

 

  

(1)醫學生:經徵詢各醫學系表示,實習醫學生即將成為正式醫師,在安全無虞的前提下,仍應到院實習(於照顧病人中學習)。若有院內感染疑慮之實習醫院,應彈性調整實習地點或實習方式,其餘實習醫院如均已進行院區保全之篩檢,仍可正常進行臨床實習。另醫院應給予足夠的個人防護物資,並給予足夠指導,不得安排到風險單位實習(例如:收治確診病人的單位、急診室、室內室外篩檢站等)」。

 

  

(2)其他醫事類科學生:其他各醫事類科的實習課程原則改採虛擬或其他方式替代。但如個別學生基於學習需求仍希望續留實習場所實習,經學校與實習場所評估實習課程的必要性、實習學生的防疫安全、該實習場所的醫療量能等情形並有完善規劃,得尊重學生意願。

 

  

(3)另依109年12月本部與考選部、各醫事相關校系及學會共同商定的「大專校院醫事類科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實習課程應變機制」,當教學醫院停止實習時,實習課程授課方式宜有彈性的處理方式,得以一定比率內採虛擬(線上、視訊、直播)或其他(模擬教室、業師或臨床教師到校)等方式,替代實體臨床授課。

 

  

(五)招生考試相關措施:

 

  

1、學校於6月底前辦理之進修學士班、碩博班、轉學、學士後等班別招生考試,評量項目若採實體面試、筆試或實作者,建議可調整評量方式(如實體面試改為視訊面試)、變更評量項目(如筆試或面試改為書審)或延後至7月以後擇期辦理等替代作法,以降低考生群聚染疫風險,並減少區域間的非必要移動。

 

  

2、學校經評估改採替代作法進行招生考試者,務請重新公告及修正簡章,並確實通知已報名考生,以確保考生應試權益;已報名考生如因故無法參加者,請審酌辦理作業成本,退還全部或部分費用。

 

  

(六)注意學生健康狀況及動向:

 

  

1、學校啟動遠距教學後,仍需關懷學生身心健康,提醒學生每日要量測體溫;同時掌握學生動向,向學生宣導避免出入人多擁擠場所、聚會、旅遊或其他集會活動,並減少區域間的非必要移動,一旦外出就需誠實記錄,以利日後可能需配合疫調使用,以免造成校園或社區防疫破口。

 

  

2、以通訊軟體向師生宣導防疫措施:請學校提醒師生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家庭聚會(同住者不計)和社交聚會,並進行自我健康監測(有症狀應就醫)。

 

  

(七)減少學生不必要的移動及校園防疫措施:

 

  

1、將實體課程調整為線上教學,並非全面停課,因此,為減少區域間的非必要移動,校內住宿學生如仍想住宿舍,不應強制其返家,並請依本部109年4月22日通函「大專校院住宿防疫指引」規定,落實門禁管制、體溫測量、專人關懷、衛教宣導、防疫物資補充、定期消毒、維持通風、保持社交距離或配戴口罩等相關健康管理措施。

 

  

2、如發現校內住宿學生有通報、疑似或待採檢個案,請學校依本部「大專校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工作綱要」及校內防疫計畫,並請示地方衛政單位確認後,啟動學校備用的隔離宿舍提供入住或等待採檢結果,不能混居或入班上課,做好課程教學、宿舍管理等相關校園分流。

 

  

(八)畢業典禮、畢業旅行、校外教學等活動辦理原則:前述活動應延後或暫停辦理;畢業典禮若需辦理,建議採線上轉播方式辦理。

 

二、

另請學校仍應持續依據指揮中心所發布最新防疫等級及措施辦理。

 

三、

本案如有疑問請洽以下窗口:

 

  

(一)一般大學:

 

  

1、課程學習:公立大學洽溫雅嵐小姐(02)7736-5901、私立大學洽賴鵬聖先生(02)7736-5891。

 

  

2、醫事類實習:周君儀小姐(02)7736-5790。

 

  

3、校園防疫及住宿:邱淑貞小姐(02)7736-6304。

 

  

(二)技專校院:

 

  

1、課程學習:高秋香小姐(02)7736-5862。

 

  

2、醫事類實習:林宸宇小姐(02)7736-6797。

 

  

3、校園防疫及住宿:王孟禎小姐(02)7736-6165。

 

  

(三)遠距資訊設備:資訊及科技教育司(02)7712-9038。

   

 

 

 

 

 

正本:

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副本:

本部綜合規劃司、技術及職業教育司、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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