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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交通部與內政部自109年9月1日起進行為期1個月路口安全大執法

說 明:
一、 依據屏東縣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109年8月25日綜合小組報告辦理。
二、 旨案宣導重點如下:
   (一)9月1日路口安全大執法。
   (二)汽機車行經路口應暫停,讓行人先行。
   (三)汽機車路口慢、看、停(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隨時擺頭查看左右後方有無來車;停-遇有行人馬上暫停讓行穿線上的行人先行)。
   (四)行人請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
發布單位: 校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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