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宣導】校園性別事件防治宣導

社團活動、系學會迎新-校園性別事件防治宣導
 
為預防學生活動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請辦理活動之學生幹部詳讀防治宣導,在設計活動環節時避免有造成參與者主觀感到不舒服、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以致影響人格尊嚴、學習等的活動內容,並互相提醒監督。活動進行過程中亦請注意環境安全及個別行為,預防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發生,以保障參加學生權益。
 
一、 性平法有關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態樣:
1.涉及散播文字:利用海報、上網、傳簡訊、匿名信、廁所塗鴉等散播與他人有關的性的謠言
2.不當或過度追求:利用跟監、電子郵件或手機簡訊騷擾,以及分手報復
3.其他:敵意注視、偷窺、帶有性意味的拉扯他人衣服、掀或脫衣服、褲子,強迫親吻他/她,或要求發生性行為
 
二、 學生活動發生性別事件案例:
不當的命令、口號、宣誓詞、問答題目、肢體碰觸、裸露、強制行為…等,請於活動環節設計時多加注意。
近年來在迎新過程中,發生刻意猥褻的案例並不少,以性騷擾或性侵害程度
1.耶魯迎新派對曝醜聞 新生被逼脫光灌酒遭性侵(2011 年 03 月 05 日)
2.中原大學宿營闖關只穿內褲 到女關主身上磨蹭(疑似性猥褻、性騷擾)
3.景文科大迎新變酒店趴 7 名主辦學生遭函送(疑似性猥褻、性騷擾)
4.亞洲大學迎新脫光挨批噁心(疑似妨害風化、性騷擾)
5.虎尾科大、中台科大的「護相自慰,淫蕩兩夜」
6.清華大學「工廷計女」宿營命名被砲轟
7.新加坡大學意淫迎新,玩輸扮亂倫(疑似性猥褻、性騷擾)
 
三、如何避免活動環節引發性別事件:
活動內容需要設計者的相互討論及監督,確保不會有符合性別事件態樣的環節
1.不確定活動內容是否為參加者所歡迎,寧可先不要排入環節。
2.如果察覺到活動內容是不受歡迎時,應立即停止。
3.不要將參加者的「友善與配」誤解為「興趣」。
 
四、 性別平等意識:
1.「尊重」每個人的主觀感受、身體自主及性別特質,就能避免無意的加害者。
2.願意瞭解性別不平等之現象及其成因,認同性別平等之價值,並具有協助改善現況之意願。
3.改善現況時可能遭受主流意識的反對,故需集合眾人之力,創造更和諧的性別關係。
 
五、本校校園性別事件處理機制:
1.身分符合:一方為學生,一方為教職員工生之性別事件即適用本處理機制。
2.樣態符合性別平等教育法所規定之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描述。
3.性平會承辦人:秘書室綜合業務組 劉組長、電話:08-7624002 #1124  E-mail: secre227@tajen.edu.tw
 
 
發布單位: 課外暨服學組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