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依指揮中心本(111)年3月25日肺中指字第1113700137號函副本(附件)辦理。
二、指揮中心考量國內外疫情風險、國內疫苗供應現況及參酌各國疫苗接種政策,並依據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於本年3月24日第2次臨時會議決議事項,調整國內COVID-19疫苗接種措施及期程如下:
(一)12至17歲青少年Moderna COVID-19疫苗接種建議
1、自本年3月25日起同意Moderna COVID-19疫苗用於滿12至17歲青少年族群之基礎劑及基礎加強劑接種;不同廠牌之mRNACOVID-19疫苗可交替使用。
2、依Moderna COVID-19疫苗中文說明書核准劑量與接種時程,建議免疫功能正常對象接種2劑,並建議免疫功能不全對象接種包括基礎加強劑在內之3劑,每劑0.5ml (100mcg)。
3、根據國外研究及監測數據顯示,延長各劑接種間隔可降低心肌炎發生比率,且不影響抗體及細胞性免疫,爰建議第1劑與第2劑間隔至少12週(84天),基礎加強劑與最後1劑基礎劑間隔至少4週(28天)。
4、基於國際間監測青少年接種mRNA疫苗後心肌炎或心包膜炎之通報情形顯示,青少年族群接種Moderna疫苗後,心肌炎/心包膜炎之發生率高於其他年齡層,也較接種BNT疫苗者高且接種第2劑後發生比率高,爰接種前請提供家長及青少年相關資訊,以充分評估接種效益後接種。
5、接種前需充分告知接種Moderna COVID-19疫苗之保護效益、可能產生之副作用(含心肌炎/心包膜炎發生風險)及接種後應注意事項,並取得家長同意,經醫師評估後始得接種。
6、依據mRNA疫苗臨床試驗及上市後監測資料,接種疫苗曾出現極罕見的心肌炎和心包膜炎病例,且較常發生在接種第2劑之後以及年輕男性。接種疫苗後28天內若發生疑似心肌炎或心包膜炎的症狀,例如:胸痛、胸口壓迫感或不適症狀、心悸(心跳不規則、跳拍或顫動)、暈厥(昏厥)、呼吸急促、運動耐受不良(例如走幾步路就會很喘、沒有力氣爬樓梯)等症狀,請務必立即就醫,並告知醫師相關症狀、症狀發生時間、疫苗接種時間,以做為診斷參考。
(二)COVID-19疫苗與其他疫苗之接種間隔
1、考量接種實務調整,自本年4月6日起COVID-19疫苗與其他疫苗可同時分開不同手臂接種,亦可間隔任何時間接種,以利接種後反應之判別。
2、接種前應充分告知民眾,不同疫苗接種後可能產生的不良反應症狀及可能發生與持續的時間,以及接種後應注意事項。
(三)對於民眾於國內外接種世界衛生組織(WHO)緊急使用清單(EUL)之COVID-19疫苗或參與國內製造經緊急授權使用疫苗臨床試驗者,於國內實施追加劑政策(本年1月7日)前,具有國內外之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3劑(含)以上者,最後1劑已超過12週以上,自本年3月25日起同意可經醫師評估後再提供1劑追加劑接種。於國內實施追加劑政策(本年1月7日)後,完成過去國內外接種疫苗紀錄補登3劑(含)以上者,最後1劑為國內本年1月7日後接種且與前1劑間隔達12週者,則該劑次視為追加劑,不另提供追加劑接種,並應修正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NIIS)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