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獎助】38A 105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補申請「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開始申請日期:105.12.07
截止日期:105.12.12
申請方式:學校統一收件
申請條件簡要說明:
限在學學生持有低收入 戶證明者,需學業成績60分以上,非低收減免者不得申請。
ps.學期初有申請過的同學請勿再提出申請。
16A105-1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表.docx
16A105-1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