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獎助】33A 桃園市105-1 清寒、優秀原住民族子女獎(助)學金
開始申請日期: 105.10.03
截止日期:105.10.05
申請方式:學校統一收件
申請條件簡要說明: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連續滿四個月以上,就讀國小以上至大專院校,具有原住民族身分之在學學生。
33A桃園市105-1清寒、優秀原住民族子女獎(助)學金計畫-實施辦法.doc
33A桃園市105-1清寒、優秀原住民族子女獎(助)學金計畫-申請書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