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獎助】30A「高雄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開始申請日期: 105.09.27
截止日期:105.10.14
申請方式:學校統一收件
申請條件簡要說明:
申請資格:設籍該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該市國民中學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學期內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者,得申請發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一)就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各類進修學分班,或碩、博士班研究所修業第三年以上。(二)延長修業年限、重修或補修。
30A「高雄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實施辦法.doc
30A「高雄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申請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