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獎助】22B勞動部105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開始申請日期:105.09.12
截止日期:105.10.13
申請方式:自行申請
申請條件簡要說明:
1. 自91年1月1日以後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105年9月12日止仍未就業,失業期間 達1個月以上(即105年8月13日前失業者),並請領失業給付1個月以上。
2. 申請人及其配偶104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
3. 未請領老年給付、至105年9月12日止未參加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或政府機關其他同性質促 進就業措施(方案)。
4. 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

若需蓋用學校戳章者,請於截止日前3天將申請表送至生活輔導組申請用印,逾期申請蓋印而無法郵寄者,本組恕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