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獎助】12A苗栗縣政府105-1「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開始申請日期:105.09.01
截止日期:105.09.20
申請方式:學校統一收件
申請條件簡要說明:
設籍該縣六個月以上,現就讀臺灣地區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空中大專院校、研究所、進修推廣部),及該縣中等學校,家境清寒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優秀學生均得提出申請。
12A苗栗縣政府105-1「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辦法.pdf
12A修正苗栗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發給辦法第四條、第六條及第七條.pdf
12A苗栗縣政府105-1「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