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獎助】11B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設置「心臟病童獎學金」

開始申請日期: 105.09.01
截止日期:105.09.30
申請方式:自行申請
申請條件簡要說明:
1.須於本基金會合約醫院接受心臟外科手術或內科心導管治療的學生。 2.學校組別: (1)國民小學、國中、高中(含高職、五專前三年):前學年, 學業成績優良,無任何學科不及格。 (2)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及二專) 、大學具特殊優異表現。 (3)學士後研究生具特殊優異表現。 (請詳見檢核表說明或查詢官網 http://www.ccft.org.tw/)

若需蓋用學校戳章者,請於截止日前3天將申請表送至生活輔導組申請用印,逾期申請蓋印而無法郵寄者,本組恕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