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獎助】25B財團法人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泰北來台僑生獎助學金」

開始申請日期:105.05.01
截止日期:105.06.15
申請方式:自行申請
申請條件簡要說明:
申請資格:(1)泰北清邁及清萊地區來台就讀大學院校一年級以上至三年級(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以下,不包含研究所及大四生),家境清寒之優秀在學僑生。(2)學業成績104學年度上學期總平均六十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若需蓋用學校戳章者,請於截止日前3天將申請表送至生活輔導組申請用印,逾期申請蓋印而無法郵寄者,本組恕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