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獎助】23A財團法人台北市山西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
開始申請日期: 105.03.01
截止日期:105.03.21
申請方式:學校統一收件
申請條件簡要說明:
凡在台、澎、金馬地區經政府立案高中級以上學校肄業,具有正式學籍之山西籍學生(包括經政府立案具有同等正式學籍之補習學校學生與大專院校夜間部具有學籍之正式生。但不包括在職生、補習班學生與大專院校日夜間部無學籍之選讀生。)而未享有公費待遇者,得依本辦法申請助學金。
23A財團法人台北市山西文教基金會山西籍學生104學年度助學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