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獎助】16B高雄市模範父親協會獎學金

開始申請日期: 105.03.01
截止日期:105.03.15
申請方式:自行申請
申請條件簡要說明:
資  格:凡在高雄市行政轄區內設有戶籍半年以上,現在就讀公私立日間之大專學生適合於下列條件者均得申請。(1)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者。(2)操行成績列為甲等以上者。(3)失怙(父殁)清寒學生。(4)學業成績未達80分者,但參加德、智、體、群、美五育成績或比賽有特殊表現者。(5)公費生及夜間部、假日班、進修班學生恕不予受理申請。(6)<a>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b>社會局核發特殊境遇家庭扶助等<c>學校清寒證明<d>里辦公處清寒證明 作為優先順序。

若需蓋用學校戳章者,請於截止日前3天將申請表送至生活輔導組申請用印,逾期申請蓋印而無法郵寄者,本組恕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