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獎助】12B財團法人山本文化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開始申請日期: 105.03.01
截止日期:105.04.30
申請方式:自行申請
申請條件簡要說明:
申請對象 大學部、清寒。申請資格符合下列各條件者,得申請本辦法之獎學金。(一)申請人家長或監護人須在台南縣(市)設籍居住三年以上者。(二)就讀公私立大學(學院)第一學年上學期之學業及操行成績各75分以上,體育成績70分以上者,但因身體情況無法取得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三)家境清寒經村里長出具證明,經調查屬實者。(四)但已接受各級政府或其他團體等獎學金之發放及享有公費或類似公費之補助者,不得申請。


若需蓋用學校戳章者,請於截止日前3天將申請表送至生活輔導組申請用印,逾期申請蓋印而無法郵寄者,本組恕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