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獎助】15A高雄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勵辦法

開始申請日期: 105.03.01
截止日期:105.03.21
申請方式:學校統一收件
申請條件簡要說明:
"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就讀中等以上學校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符合於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申請發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以下簡稱獎學金):一、研究所、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操行成
績八十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