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獎助】4A 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開始申請日期: 105.03.01
截止日期:105.03.15
申請方式:學校統一收件
申請條件簡要說明:
凡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之居民,其子女無論就學本市或外縣市之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不包括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夜間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及在職專班),家境確係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而未享受其他公費或獎助金補助者均得自一年級下學期起申請獎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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