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獎助】彰化縣清寒獎助學金

截止日期:103年10月15日
申請方式:學校統一收件
申請條件簡要說明:凡設籍該縣滿六個月以上,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甲等)以上,操性
成績八十分以上,無記過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