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115年10月15日
申請方式:學校初審
申請條件簡要說明:
▲獎勵種類及對象:
凡就讀教育部立案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專科部(四、五年級)、大學部(一、二、三、四年級)、研究所(碩、博士班)等在學生(不含公費生、重修生、延修生、延畢生、進修部、在職進修生、推廣教育學分班及夜間部學生與軍職帶職進修生),並具有下列身分者。
(一)軍榮眷子女獎學金:
1. 研究生:家長為現役志願役軍人或具榮民身份之子女(含榮遺眷子女)。
2. 大學生及專科生:凡榮(遺)民未支領軍公教退休俸(不含大陸或遺眷半俸)、生補費、贍養金或階級上校(含)以上支領退休俸者,且未任職公務機關(構),或任職上述單位,而依規定不能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者之子女。
(二)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三)低收入戶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低收入戶卡(名冊)證明之學生。
▲如有疑問請撥電話-TEL:(02)23770726 轉分機610 洪秘書洽詢。
(請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