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日期:115年07月01日
截止日期:115年09月30日
申請方式:自行申請
申請條件:請詳閱附件。
▲申請資格: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二年級至研究所在學學生,設籍臺北市或新北市滿一年以上,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在校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操行優良,家庭持有前一年度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
▲為配合主管機關教育部響應環保少紙化,申請表格電子檔於本會網站
http://www.fabulousgroup. com.tw/TH
--愛的傳遞--獎助關懷--申請辦法及表單下載--下載使用規定格式申請書(列印 A4尺寸)。
(請詳閱附件)
若需蓋用學校戳章者,請於截止日前3-5天將申請表送至生活輔導組申請用印,逾期申請蓋印而無法郵寄者,本組恕不負責。
(請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