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資源中心轉知衛生福利部】電動輪椅及電動代步車進入公共室內場所之使用原則
【特教資源中心轉知衛生福利部】電動輪椅及電動代步車進入公共室內場所之使用原則
衛福部規範電動輪椅及電動代步車進入公共室內場所之使用原則(須有許可證、速限低於10公里/小時、車身符合尺寸),並要求營運者,即使不符規範亦須提供替代協助,以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詳如附檔說明。
1140902公文-衛生福利部-有關動力式輪椅(電動輪椅)及醫療用電動代步器(電動代步車)進入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