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修正「屏東縣政府國民體育日表揚體育有功人員及團體要點」第二點、第四點~~如附件
主 旨: 修正「屏東縣政府國民體育日表揚體育有功人員及團體要點」第二點、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 明: 檢送修正「屏東縣政府國民體育日表揚體育有功人員及團體要點」第二點、第四點1份。
發布單位:
體育室
1130709-屏東縣政府國民體育日表揚體育有功人員及團體要點.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