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修正「屏東縣政府國民體育日表揚體育有功人員及團體要點」第4點~~如附件

主 旨: 修正「屏東縣政府國民體育日表揚體育有功人員及團體要點」第4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 明: 檢送修正「屏東縣政府國民體育日表揚體育有功人員及團體要點」第4點1份
發布單位: 體育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