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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學生(校外租屋補助)

主旨:有關112-1學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作業要領

說明:

一、申請對象:

    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就學貸款資格者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2年10月20日止。

三、線上申請方式:

    學校首頁→快速連結→「學雜費減免及弱勢助學」申請系統(填註後,在列印申請書)及切結書。

四、繳交資料:

    申請書、切結書、租賃契約影印本、建物登記第二類騰本及身分證明文件,繳交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五、如有問題請洽生輔組承辦人08-8108190陳教官。

 

身分證明:

1.低收及中低收入戶者:證明文件。

2.就學貸款資格者: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

就學貸款資格條件:依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7條所定家庭年所得總額120萬元以下。